便民的服務機制;定點上車,依乘客需求,彈性不定點下車
依交通部規定幸福專車為乙式大客車,無法設立站位。為行車安全,客滿不接受立位乘客。
依據:雲林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規劃「雲林縣幸福專車試辦計畫」辦理。
目的:
一、藉由幸福專車的行駛,提供老人、身心障礙者、弱勢家庭較方便的交通方式。
二、幸福專車部分路線的行駛,彌補現有大眾運輸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