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報贈與稅

應備證件:
         
1.贈與人在同1年內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新台幣100元時,亦即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即贈與日)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2.贈與稅免稅額新台幣100萬元。

3.應向國稅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