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鄉立幼兒園幼童交通車相關規定與家長須知
親愛的家長您好:
- 申請搭乘交通車者,請由家長填寫幼兒搭車意願申請表。
- 為節源及遵循法規,每車趟以相近地點為規劃行駛路線。搭載幼兒人數以16人為限。
- 若家長發現本園交通車有行車速度過快或其他交通違規情形,為維護幼兒安全,請您立即與本園反映,我們會儘快依規定處理。
- 當幼童專用車接送時間逐漸穩定後,請家長帶幼兒按約定時間在乘車地點等候娃娃車,以免耽誤其他幼兒時間。如果孩子起晚了,趕不上幼童專用車或逾時未在乘車地點候車,為了不影響幼童專用車接其他幼生,請您自行送幼兒來園。幼兒如果當天需請假或改自行接送,請事先與老師聯絡或告知隨車人員。
- 若因路況不佳,幼童專用車無法進入接送幼兒時,需請家長配合至指定地點等候。
- 幼童專用車送幼兒回家若無人接應,基於安全考量需將幼兒載回;再由本園與家長取得聯繫,請家長到校自行接回(如為上學時段,則請自送到園)。若需另請他人代為接應幼兒時,請家長填具委託書。
- 交通車內禁止飲食,請讓您的小寶貝在上車前食用完早餐。
- 如需異動接送地點,請家長於一週前提出申請(不可臨時異動);需經園方勘查及協調後,再另行通知家長。
- 請務必按時繳費,如逾期未繳,恐影響幼童搭乘權益。
10.幼童上下車的時間請家長務必配合,切勿影響他人乘車的權益。
11.收費規定:
本園交通費收費規定依據雲林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係以每學期繳費一次方式到合庫繳納或便利商店繳納(事先發繳費通知單),收據再交給班級老師。本收費標準依據雲林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實施如下:
(1)搭乘雙程每月收費800元、單程每月收費400元。
(2)優惠規定:家庭同時有二位(含)或以上之幼兒搭車時,則第二位起以半價收費 (以同家長之親生子女及於同一搭車地點為限)。受半價優惠者不適用退費辦法。
(3)中途搭乘、退乘繳退費辦法:為使安排搭乘業務順利推展,以不影響幼兒搭車品質;欲中途搭乘或退乘時,應提前一週提出申請:
1中途搭乘或退搭時須填寫申請表格。
2已繳費而未搭車者,全額退費(限於搭車起始日之前提出申請者)。
3罹患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流行性疫情等經園方宣佈停課連序續達五日,得按日申請退費。
4如因故須請長假一週以上(含)時,應事先三日前辦妥請假手續,否則因其座位繼 續保留而不予退費。
*為不影響車輛及座位之調度作業與接送時間之掌握,造成業務單位與其他家庭之困擾,敬請審慎決定搭乘或退乘時機並提前告知園方。
林內鄉立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