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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函轉交通部修正之「高鐵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 理措施」、「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 「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及「遊覽車客運業 防疫管理措施」等5項防疫管理措施,並自111年11月7日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