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競賽辦理期程: (一)鄉鎮市賽:請於110年5月24日(一)前辦理完成。 (二)分區賽日期:110年6月19日(六)於北辰國小辦理。 (三)縣賽日期:110年9月25日(六)於北辰國小辦理。 二、110年度實施要點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配合全國賽,學生組本土語文正式納入「情境式演說」,取代原演說項目。 (二)閩南語朗讀及客家語朗讀之教師組及社會組,篇目不事先公告當場抽定。 (三)增列縣賽第一名競賽員放棄參加全國賽時,得由本府推薦縣賽第二名競賽員參加全國賽之規定。 三、鄉鎮市賽及分區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題目由本府提供30篇圖稿,採事先公告現場抽題方式辦理;縣賽各項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由本府自行命題,不事先公告現場抽題。 四、分區賽賽程國小於上午場次、國中於下午場次辦理。 五、相關競賽規定及報名期程(含報名表)請詳閱實施要點,並公告於縣教育網電子公佈欄(http://mysql.ylc.edu.tw/ann/)及語文競賽管理平台(http://language.y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