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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雲林縣110年度全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及110年度 語文競賽行事曆各1份

說明:
一、競賽辦理期程:
(一)鄉鎮市賽:請於110年5月24日(一)前辦理完成。
(二)分區賽日期:110年6月19日(六)於北辰國小辦理。
(三)縣賽日期:110年9月25日(六)於北辰國小辦理。
二、110年度實施要點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配合全國賽,學生組本土語文正式納入「情境式演說」,取代原演說項目。
(二)閩南語朗讀及客家語朗讀之教師組及社會組,篇目不事先公告當場抽定。
(三)增列縣賽第一名競賽員放棄參加全國賽時,得由本府推薦縣賽第二名競賽員參加全國賽之規定。
三、鄉鎮市賽及分區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題目由本府提供30篇圖稿,採事先公告現場抽題方式辦理;縣賽各項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由本府自行命題,不事先公告現場抽題。
四、分區賽賽程國小於上午場次、國中於下午場次辦理。
五、相關競賽規定及報名期程(含報名表)請詳閱實施要點,並公告於縣教育網電子公佈欄(http://mysql.ylc.edu.tw/ann/)及語文競賽管理平台(http://language.y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