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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雲林縣政府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推動及提升水域遊憩活動安全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9年10月23日觀技字第1094001470號函辦理。
二、為發展、推廣多元化水域遊憩活動,該管理辦法以管理「水域遊憩活動」為主體(而非水域管理),並採「原則開放、例外管理」之立法原則;除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基於維護遊客安全需要,所公告之活動(種類、範圍、時間、行為)限制規定或禁止活動區域,且無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該管法令公告管制事項之水域外,原則上民眾得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並應遵守該管理辦法規範。
三、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為維護遊客安全需要,依據該管理辦法所為限制、禁止措施時,請審慎考量其必要性及妥適性,並確實依據該辦法第5條(… …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土地使用,涉及其他機關權責範圍者,應協調該權責單位同意後辦理。)、第6條(… …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 …)規定辦理;並請加強相關公告揭露及管理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