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迦南身心障礙養護院之查核缺失事項業已完成改善,經屏東縣政府函覆同意該院可辦理新個案收托服務. 說明: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6月2日屏府社障字第10920846000號函辦理.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迦南身心障礙養護院之查核缺失事項業已完成改善,經屏東縣政府函覆同意該院可辦理新個案收托服務.
說明: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6月2日屏府社障字第109208460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