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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樂朋家園經澎湖縣政府查核需限期改善

主旨:轉知澎湖縣樂朋家園經澎湖縣政府機構查核結果需限期改善,改善期間不得增加收托身心障礙者.

說明:依據澎湖縣政府109年4月17日府社福字第109120356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