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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業經司法院定自111年1月4日施行。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

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110年12月8日院台廳行一字第1100034109號函辦理。

二、檢送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