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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縣府,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降至第二級,本府轄管水(海)域及核准代客從事水域活動遊憩業,配合自即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解除二級禁止水域遊憩活動。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降至第二級,本府轄管水(海)域及核准代客從事水域活動遊憩業,配合自即日起(27日)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解除二級期間,全程配戴口罩情況開放據點內海邊、沙灘,及操作騎乘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但禁止游泳,另在非群聚情形、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單人活動及活動前後配戴口罩下,得從事水肺潛水及衝浪,依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