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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雲林縣政府北港文化中心家湖表演廳補助團體及個 人演出甄選乙案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

說明:
一、本府文化觀光處受理110年1月至12月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送件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16日止受理送件(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https://content.yunlin.gov.tw/Default.aspx)/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110年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北港文
化中心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辦法項下下載,請依式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免備文郵寄或親送至本處表演藝術科(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三、檢附甄選須知及申請作業圖說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