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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股東會會場應佩帶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

一、為防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需要,各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應佩帶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未佩帶口罩或體溫過高者,禁止進入股東會會場。

二、倘有違反上述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由警察機關蒐集提供相關違規事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1條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同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