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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客家委員會108年12月9日訂頒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2月17日客會文字第1096100218號函辦理。

二、旨案本府於108年12月24日以府民業二字第1082115950號函知在案,嗣於109年2月5日以府民業二字第1092100990號函通知申請期限展延至109年2月15日(諒達)。

三、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防疫作業,各級學校開學日延後2週至109年2月25日,為讓第一線積極推動客語教學者及學校行政作業有更充裕時間準備申請,爰旨揭2項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請鼓勵相關單位、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請以掛號寄送並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或「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