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鄉公所有關單位,就火車站免費停車場遭機車占用車位及居民長期占用車位之問題提出改善,火車站免費停車場為公共財非私人所有,機車占用車位及居民長期占用車位,讓我們需要臨時需要停車的鄉民非常不便,建議鄉公所開始收費,使用者收費,這樣應該可以改善
陳先生您好:關於您陳情建議之位址為台灣鐵路局所有,先前該位置為老舊台鐵宿舍,本所基於環境髒亂改善而鋪設柏油供公眾使用,避免治安死角,惟現況民眾以機車占用停車格情事一案,因土地所有權為台灣鐵路局,是否實施使用者收費制度,本所將函轉土地所有權單位詢問,以商討改善方式。感謝您的留言,以及對鄉政之關心。祝 闔家平安林內鄉公所建設課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