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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執照

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設計建築師簽證負責項目表。

3.審查表1份。

4.委託書(起造人委託建築師辦理申請建築執照者)。

5.結構資料檢附表。

6.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證表。

7.共同壁協議書(無共同壁者免附)。

8.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起造人與土地所有權人相同者免附)。

9.地籍圖謄本(3個月有效)。

10.建築物地籍套繪圖。

11.土地登記謄本(地號全部,3個月有效)。

12.建築線指示(定)申請書圖。

13.地質鑽探報告書(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結構編第64條、第65條規定辦理)。

14.結構計算書。

15.工程圖樣。

16.其他相關文件。


處理期限: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