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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最近1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各1份。

3.分區使用證明(非都市土地免付)。

4.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戶謄籍本亦可)。

5.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處理期限:21天
 
備註:每件(1筆)收費500元、每增加1筆加收200元、證明書每增加1份加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