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鄉立幼兒園服藥委託書
目的:
1. 確保幼兒生病時用藥的安全。
2.明確告知老師用藥的方法和時間。
3.維護幼兒身體的健康和安全。
實施辦法:
幼兒於就園時間需要委託教保員餵藥者,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請將《藥袋》交給該班教保員並詳細填寫『服藥委託書』。
★服藥委託書應填寫項目:
1.服藥日期(一天一張服藥委託書)
2.一日服藥次數及時間
3.服用藥粉或藥水及劑量
4.服藥委託人及電話
5.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狀,請於服藥委託書註明
★服藥委託注意事項
1.服藥委託書若填寫不完整或無填寫,教保員將不代餵幼兒服藥
2.教保員不代餵退燒藥
3.若需服用藥水,請攜帶含有標示劑量的藥杯
4.藥品日期應為醫師開立之療程內
5.檢附醫師處方簽
6.攜帶當日托藥之藥量
★衛生保健提醒:
1.幼兒發燒請於家中休息並給予充足水分及睡眠
2.發燒接回看診需填寫醫療就診單
3.本園代餵藥不負醫療責任
4.服藥委託書裝訂於家長聯絡簿中,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向本園索取
5.成藥及未經醫院或開業醫師所開之處方,不在託藥範圍
6.經醫師診斷幼兒罹患傳染病(如:腸病毒、流感、結膜炎、水痘…等)請依規定自我停課、在家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