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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 點」 110年開放申請暨召開說明會一案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9年12月16日文版字第10930500192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營造我國語言友善環境,鼓勵民眾投入面臨傳承危機語言之創作應用及推廣,推動語言向下扎根,落實語言生活化,提升母語使用機會,促進我國多元語言永續發展,特修訂旨揭補助作業要點。
三、補助類別之「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申請者資格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而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四、本案受理申請日期自109年12月18日起至110年1月18日止,採網路線上申請,報名系統設置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五、說明會將於北東南區舉辦共三場,資訊如下:

(一)北區場: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14:30於文化部彩廳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二)東區場:110年1月5日(星期二)14:30於臺東生活美學 館視聽教室(臺東市大同路254號)。
(三)南區場:110年1月8日(星期五)14:30於國立臺灣文學 館第一會議室(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2樓)。
(四)說明會採網路報名,請至文化部藝文平台線上報名(https://event.culture.tw/M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