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主要修正如下: (一)原住民族語分為21語種。 (二)刪除「取消參賽者資格」之規定,改為「成績以0分計算」;另有部分「取消參賽者資格」之規定改為「扣分」。 (三)修正實施要點第16點第3項規定,增加「如經評審會議決議競賽員成績未達縣內標準,不予推薦參加全國賽」。 三、檢附旨揭實施要點及防疫措施處理原則修正對照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