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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子弟邱盛文中途輟學,請於文到3日內至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報到入學,違者依據強迫入學條例第9條規定,處以每日100元罰鍰(折合新臺幣300元),至入學就讀為止,請查照。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