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之專業服務人員不足情形業已完成改善,經苗栗縣政府函覆同意該院可辦理新個案收托服務. 說明:依據苗栗縣政府109年9月9日府社障字第1090180712號函辦理.
主旨:轉知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之專業服務人員不足情形業已完成改善,經苗栗縣政府函覆同意該院可辦理新個案收托服務.
說明:依據苗栗縣政府109年9月9日府社障字第109018071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