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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口罩實名制上路

  • 發布單位:林內鄉公所

行政院公布變更口罩販售方式重點如下:

政府徵用的口罩,在民生方面,原先超商通路自明(4)日起停止販售。
1.由郵差配送口罩至全國健保特約藥局,每家藥局每天配發200片成人口罩、50片兒童口罩

2.偏鄉地區將由當地衛生所代為處理。


民眾自2月6日起,可持本人「健保卡」前往購買,每張健保卡可用10元購買2片口罩,7天內不能重複購買。

#為分散購買人潮:
身分證字號末碼雙號者可於每週二、四、六購買
單號者可於每週一、三、五購買
週日則開放全民皆可購買

#上班族及行動不便者,可委託親友代為購買,一人限代持一張健保卡,購買規則相同,兒童口罩僅限12歲以下兒童健保卡購買。

#需要口罩之獨居長者以及身心障礙者,將要求地方政府社會局與衛生局合作,提供地方政府存有的口罩,就近、優先提供這些弱勢國人。

#再三呼籲口罩使用時機應著重在「看病、陪病、探病的時候要戴,有呼吸道症狀者應戴口罩,有慢性病者外出建議戴口罩」,健康民眾及一般學生無須戴口罩,請民眾將口罩留給需要的人,讓資源發揮最大效用。